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4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4年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自治区本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产品上市前与上市后的技术审评和评价性审评工作,以及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行政审批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查验工作;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聘任的审评专家及检查员的使用、培训、考评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等审评和查验理论、技术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及开展国内合作的有关工作;为药品等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成立于2006年1月12日,于2017年10月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增核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人员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35号),现核定人员编制为60+3(后勤控制数),是同时集审评与查验职能于一体的省级食品药品技术审查机构。设置有办公室(财务科)、人教科(党办)、质量管理与科研科、药品注册审评查验科、药品生产查验科、药品流通查验科、医疗器械审评查验1科、医疗器械审评查验2科、食品化妆品审评查验科等9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4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自治区审评查验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自治区审评查验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4年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2155.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55.69万元,较2023年度总收入2033.16万元增加122.53万元,增长6.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5.6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较2023年2033.16万元增加122.53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增加,审评查验业务量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2155.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55.6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2033.16万元增加122.53万元,增长6.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69.55万元:主要用于支撑本中心业务工作经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1887.15万元增加82.4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增加,业务量增加及公共服务量也不断增长。
2. 教育支出(类)59.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较2023年决算数52.97万元,增加6.12万元,增加11.55%,主要原因是加强专职检查员培训,提高对中高级检查员培训要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2.67万元:主要用于按基本工资核算对应比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52.87万元增加19.8万元,增加37.45%,主要原因为2024年按绩效工资比例核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体现在一般公务服务支出内。
4.卫生健康支出(类)21.81万元:主要用于按基本工资核算对应比例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开支。较2023年决算数16.02万元增加了5.79万元增加36.14%,主要原因为2024年按绩效工资比例核算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体现在一般公务服务支出内。
5.住房保障支出(类)32.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24.16万元增加了8.41万元增加34.81%,主要原因为2024年按绩效工资比例核算的住房保障支出体现在一般公务服务支出内。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5.6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2033.16万元,增长6.02%。其中:基本支出1197.63万元,项目支出958.0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5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58.12万元,支出决算为89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主要用于药品审评查验事务药品事务。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03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主要用于支撑本中心业务工作经费等日常经费。
(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09万元,支出决算为5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全部为培训支出59.09万元,原因是精简了新检查员培训,着重培训中高级检查员队伍。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为本单位3名退休人员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3.55万元,支出决算为4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0%,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基数增加。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6.78万元,支出决算为2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0%,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基数增加。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52万元,支出决算2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基数增加。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1.81万元。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16万元,支出决算为3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基数增加。主要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32.57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7.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8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由于单位人员增加,追加相应增人增资,决算数比预算相应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96.92万元,其中办公费5.05万元;印刷费0.69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3.22万元;差旅费32.28万元;维修(护)费0.19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1.8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20万元;委托业务费0.10万元;工会经费15.17万元;福利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5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6%。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比2023年6.53万元减少了0.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产生了公务接待事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3万元,与2023年支出数6.20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与年初预算6.13万元相比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13万元,平均每辆3.0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2024年共接待3次,主要为省级调研及业务学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070.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31.97万元增加38.61万元,增长3.00% ,比上年决算数1005.15万元,增加65.43万元,增长6.5%。主要为人员增加,相应配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和应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4年度1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5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本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对绩效目标设置仍不够细化、科学化;二是对于年中预算调整项目,项目绩效目标也应及时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本单位在今后设置绩效目标时,需紧密结合业务需要和工作实际,细化绩效目标,尽量可量化指标,进一步提高绩效项目编制水平;二是需进一步进行绩效管理方面学习和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能力;三是对于年中预算调整项目,项目绩效目标也需及时调整,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本单位2024年以食品药品审评查验经费(专项)作为重点绩效自评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食品药品审评查验经费(专项)自评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94万元,执行数94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中心完成“四品一械”四个类别审评查验业务≥1254家次。二是年度质量指标全年中心完成“四品一械”四个类别审评查验任务差错率=0%。2024年全年中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审评查验,切实自治区本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的技术支撑保障,严把相关企业及产品入口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企业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食品药品安全,防患于未然,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感,全年“四品一械”审评查验工作任务“零差错”,完成当年任务指标。三是时效指标,药品检查派出单位自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后,审核现场检查报告并形成审核意见的时效≦15个工作日。三是成本指标,“四品一械”审评查验检查差旅费控制成本≦6330元/组(按每组3人,4天3晚)核算,差旅补助≦100元/人/天。交通费≦80元/人/天,住宿费≦330元/人/天,城市间交通费≦200元/人/天。四是社会效益指标,新增设“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家数/获得经营许可证≧105家。五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全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达成预期指标。六是年度满意度指标绩效目标:回访企业满意度≥100%,2024年度全年共收到被检查企业满意度调查表100份,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各项指标执行良好,项目进展顺利。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设置仍不够细化、科学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设置绩效目标时,需紧密结合业务需要和工作实际,细化绩效目标,尽量可量化指标,进一步提高绩效项目编制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 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自治区本级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