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成立于2006年1月12日,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编委《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增核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人员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35号),现核定人员编制为60+3(后勤控制数),是同时集审评与查验职能于一体的省级食品药品技术审查机构,设置有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药品注册审评查验科、药品生产查验科、药品流通查验科、医疗器械审评查验科、食品化妆品审评查验科等7个内设机构。
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自治区本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产品上市前与上市后的技术审评和评价性审评工作,以及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行政审批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查验工作;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聘任的审评专家及检查员的使用、培训、考评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等审评和查验理论、技术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及开展国内合作的有关工作;为药品等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自治区审评查验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自治区审评查验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419.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9.8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080.21万元增加339.64万元,增长31.4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9.8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较2020年1080.21万元增加339.64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增加,审评查验业务量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419.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19.8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1080.21万元增加339.64万元,增长31.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0.89万元:主要用于支撑本中心业务工作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873.75万元增加347.14万元,增长39.73%,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增加,业务量增加及公共服务量也不断增长。
2. 教育支出(类)51.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较2020年决算数50.99万元增加0.96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职业检查员增加,需要加强专职检查员培训适应检查业务新准则及新要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97.95万元减少15.86万元,下降16.20%,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养老保险较多,存在养老清算。
4.卫生健康支出25.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开支。较2020年决算数21.49万元增加了3.82万元增长17.78%,主要是人员增加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39.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36.04万元增加了3.57万元增长9.91%,主要是人员增加变动。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8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080.21万元,增长31.45%。其中:基本支出643.72万元,项目支出776.1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7.78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1%。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实务。其中药品事务656.18万元,事业运行496.71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68万元。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33万元,支出决算为5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其中全部为培训支出51.95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压减培训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09万元,支出决算8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36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31万元,支出决算2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5.31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05万元,支出决算为3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主要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39.61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6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8%。由于单位人员增加,追加相应增人增资,决算数比预算相应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主要由于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相应压减定额商品服务支出。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74.4万元,其中办公费10.41万元;印刷费0.83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2.19万元;差旅费17.76万元;维修(护)费1.34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94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6.85万元;委托业务费7.46万元;工会经费6.84万元;福利费2.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8%。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5%,比2020年6.37万元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以及疫情防控,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8万元,与2020年支出数6.24万元比减少1.86万元,与年初预算6.62万元相比减少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7%。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减少公共交通出行,相对业务检查大幅度增加。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38万元,平均每辆2.1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 与2020年支出数0.14万元比减少0.05万元,与年初预算0.69万元比减少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主要原因是是减少接待任务,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4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74.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93万元,降低10.72%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78万元,降低19.29%。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6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和应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 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