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一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成立于2006年1月12日,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增核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人员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2020〕135号),现核定人员编制63名,是同时集审评与查验职能于一体的省级食品药品技术审查机构,设置有办公室、综合业务科、食品化妆品审评查验科、药品注册审评查验科、药品生产查验科、药品流通查验科、医疗器械审评查验科等7个内设机构。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自治区本级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上市前与上市后的技术审评和评价性审评工作,以及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行政审批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前后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查验工作;
(二)承担市县审评查验工作机构的能力评价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聘任的审评专家及查验员的使用、培训、考评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食品药品等审评和查验理论、技术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及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四)为食品药品等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1,127.78万元,同比增长22.9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127.78万元,同比增加210.24万元,增幅22.9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7.7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为1,127.7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0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90%,同比增加 78.24万元,增长14.78%;项目支出预算520万元,占支出预算46.11%,同比增加132万元,增长34.0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9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20%,同比增加198.5万元,增长27.25%。
2.教育支出类科目52.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4%,同比减少4.67万元,下降8.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8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8%,同比增加8.39万元,增长11.39%。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4%,同比增加3.82万元,增长17.78%。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4%,同比增加4.2万元,增长11.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0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3.90%,增加78.24万元,增长14.7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7.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48%,同比增加50.49万元,增长11.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71%,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45.3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81%,同比增加1.75万元,增长11.4%。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21年中心编制数63名,同比增加30名,编内在职实有人数29人。二是部分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三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11%,同比增加132万元,增长34.0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7.2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33%,同比增加 2.57万元,增长17.49%。
商品和服务支出472.7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0.91%,同比增加109.43万元,增长30.13%。
资本性支出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77%,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200%。由于人员增加,需采购办公设备。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7.7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7万元,教育支出类科目5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8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5.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1.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2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78万元,项目支出52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药品事务467.6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各项食品药品审评查验工作支出,保障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业务出差检查及日常办公开支,食品药品等审评和检查理论、技术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及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459.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培训支出52.3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提高药品监管人才队伍素质,加强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培训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事业单位医疗25.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1.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7.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4.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3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2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31万元,同比减少0.21万元,下降2.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在2021年预算中取消该项目,为财政直接支付。
2.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同比增加0.29万元。根据人员编制定额比例调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费6.62万元,与2020年持平。经过公车改革后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3.62万元,比上年26.62万元增加17万元,增长63.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需购置新增办公设备。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62万元。
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预算43.62万元。占采购预算100%。
(二)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公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无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