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广西信立康药业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市三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金贝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5日,自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9日。
一、监督电话(传真)
(一)0771-5531135(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二)0771-5844710(区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三)0771-5850309(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二、地址及邮箱
(一)南宁市怡宾路1号(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邮编:530028,举报邮箱:zgsjjjz @163.com。
(二)南宁市云景路32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审评查验中心),邮编:530029,举报邮箱:spcy@gxfda.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药品GS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第226号)
2019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