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GSP检查员管理,全面掌握我区检查员队伍的基本情况,完善审评查验系统基础数据库,现对全区新修订药品GSP检查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登记的GSP检查员范围
经自治区局公布的新修订药品GSP检查员。
二、不进行登记的GSP检查员情况
(一)已调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员。
(二)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GSP认证检查的检查员。
三、登记的方法和要求
(一)请重新登记的检查员个人填写《药品GSP检查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由检查员所在单位审核并统一填报《药品GSP检查员登记汇总表》(附件2 )。
(二)因调离或其他原因不进行登记的检查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填报《不登记GSP检查员汇总表》(附件3)。
(三)请各设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和汇总本辖区各县(市、区)报送的检查员信息,并统一报送至我中心。
(四)以上表格请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电子版模板可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gxfdeic.org.cn“资料下载区”下载。
(五)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28日前将纸质版表格报至我中心药品流通查验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spcy-yl@gxfda.gov.cn。
联系人:袁榕穗 邱文恺
联系电话:0771-5850309
附件:1.药品GSP检查员基本情况表
2.药品GSP检查员登记汇总表
3.不登记GSP检查员汇总表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