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心与注册/备案、许可申请人沟通交流,拓展丰富交流方式,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咨询指导,助推我区“两品一械”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中心接受业务咨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咨询范围
针对中心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审评和检查事项业务咨询。
在正常时限内的办理进度查询等,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咨询方式
(一)公开接待日现场咨询
1.接待时间
每周二8:20-11:50,15:20-17:50(如遇节假日延后至第二个工作日)。
2.预约申请时间
每周一8:00至每周四18:00前预约下一周的现场咨询
3.预约申请流程
(1)申请人扫描公告的二维码,在线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现场咨询预约表》并提交。
(2)中心质管科于每周五18:00前将下一周预约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回复咨询申请人,申请人根据回复通知的时间前来现场咨询。
4.公开接待日咨询接待地点
南宁市云景路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11楼1102室(中心业务咨询接待室)或其他指定会议室。
5.其他事项
(1)为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与效率,咨询申请人应对所咨询的内容做好充分准备。
(2)中心因故在预约时间不能提供咨询的,综合业务科将及时与咨询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调整咨询接待人员或接待时间。
(3)咨询申请人不能如约到访,应提前1天告知。
(4)质管科联系电话:0771-5828621
(二)电话咨询
1.咨询时间
工作日16:00~18:00
2.各业务科室咨询联系电话
药品生产:0771-5886193
药品注册:0771-5827335
药品流通:0771-5850309
医疗器械(无源、体外诊断试剂):0771-5715856
医疗器械(有源):0771-5807765
化妆品:0771-5827675
(三)电子邮件咨询
中心电子邮箱:spcy@yjj.gxzf.gov.cn
(四)中心网站咨询
在中心网站(www.gxfdeic.org.cn)首页“公众互动”-“互动咨询”进入咨询板块进行留言咨询。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现场咨询预约表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