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助力中药壮瑶药产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 2022-12-12 16:41:41

为深入推进中药壮瑶药振兴发展行动,助力全区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广西加快修订《广西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由广西药监局于2018年6月22日印发,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实施细则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自治区药监局与中心成立专项课题组,承担《细则》修订工作。10月以来,中心面向全区选取有代表性的30家医疗机构征求了修订意见,共征集到53条反馈意见。

近期,由自治区药监局审批注册处(中药民族药处)和中心组成的课题组召开首次沟通讨论会。会上,课题组参照外省的先进经验,结合前期收集到的意见,对《细则》进行逐条梳理和讨论,其中包括传统工艺中药民族药制剂定义、首次备案、变更备案及年度报告要求等相关内容,并就下一步修订工作安排达成共识。在沟通过程中,大家对如何规范备案资料、提升备案资料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与建议。

本次沟通会加快推进了《细则》修订工作,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广西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中药壮瑶药制剂备案管理有积极意义。下一步,中心将本次沟通会成果形成《细则》征求意见稿,呈报自治区药监局,面向社会更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优化规范应用传统工艺配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继续支持中药(民族药)医院制剂研发,为中药壮瑶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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