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修订稿)

发布时间: 2025-09-16 17:11:02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本指导原则包含《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检查有关检查项目时,应当同时对应附录检查内容。如果附录检查内容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三、本指导原则检查项目分三部分。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6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10项,主要缺陷项目(*103项,一般缺陷项目143项;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76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8项,主要缺陷项(*53项,一般缺陷项115项;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检查项目共185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9项,主要缺陷项(*70项,一般缺陷项106项。

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五、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以及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药品储存、运输的,参照本指导原则有关检查项目检查。

 

六、认证检查结果判定:

检查项目

结果判定

严重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

0

0

20%

通过检查

0

0

20%~30%

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

0

10%

20%

1

-

-

不通过检查

0

10%

-

0

10%

20%

0

0

30%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七、监督检查结果判定:

检查项目

结果判定

严重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

0

0

0

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0

0

药品批发企业

43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限期整改

药品零售企业

34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33

0

药品批发企业

10

药品批发企业

29

药品零售企业

5

药品零售企业

23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7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22

1

-

-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0

药品批发企业

10

-

药品零售企业

≥5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7

0

药品批发企业

10

药品批发企业

≥29

药品零售企业

5

药品零售企业

≥23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7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22

0

0

药品批发企业

≥43

药品零售企业

≥34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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