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 号)要求,我局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细则(2017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